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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惠及流动人口的13项优惠政策 持暂住证可享福清市民待遇
福清印刷网 2008-7-29 10:17:57 来源:福清印刷网
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近日出台的13项惠及流动人口的优惠政策,将让流动人口享受到与福清市民同等的待遇。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我市对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18个单位进行了整合,出台13项优惠政策,实行“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位一体”的新型管理模式。 这13项优惠政策包括:凡符合相关条件,持有我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劳动就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其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服务;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障,依照福州市户口政策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并享有劳动就业、租房信息、联系家政咨询服务;发生纠纷的,享有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享有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基本服务项目和我市组织的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按规定申办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对劳务纠纷案件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依照规定对诉讼费实行减、免、缓交;流动人口子女享有免费预防接种一类疫苗;对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口,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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